1993年,《上海博物馆藏敦煌吐鲁番文献》(全二册)出版。1994年,郝师春文先生发表书评《〈上海博物馆藏敦煌吐鲁番文献〉读后》,揭示书中所收敦煌文献,特别是世俗文献的价値,其中就特别介绍了上博48(41379)之37号,即所谓“清泰四年曹元深祭神文”。他不仅释录了全文,而且指出此件文书在归义军史研究方面的四个独到价値,即:第一,确定了曹议金的卒年;第二,记载了曹议金的入葬日期,并为探寻曹议金墓地提供了线索;第三,有助于重新理解曹元德和曹元深之间的执政情况;第四,为研究敦煌的丧葬祭祀习俗与曹氏家族的宗教信仰——特别是道教信仰,提供了新材料。但由于此文书的特殊性在当时尚不具备全面了解和认识的条件,且当时发表的录文存在明显的排印错误,也需要重新加以释录。
此后,这件很重要的新材料却一直少有人给予进一步的关注。直到2003年,余欣学兄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才第二次予以正式的探讨。他指出《祭神文》是专用于曹议金下葬仪式上宣读的祈愿文,这已经比较接近此文的性质;他还强调此文的“中国本土信仰特征”,而没有将其归入道教信仰的范畴,这一看法应该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事实上,解读此件文书的必备参考之一,是宋、金时代流传下来的《地理新书》。1957年,宿白先生首先发现此书的独到价值,而根据此书对古代墓葬仪式进行精彩阐述的则是徐苹芳先生1963年的大作。近年来,韩森(Valerie Hansen)也利用此书将买地券的研究大大推进了一步。不过,她在书中并没有涉及与此件“祭神文”性质同一、内容近似的《地理新书》所载祝文范本。此外,在已有的讨论敦煌当地丧俗的论著中,也都没有涉及可与此件相印证的内容。本文主要利用《地理新书》来确定此件“祭神文”的性质和用途,并附带提及相关的问题。
一、原卷录文和初步分析
1. 维大唐清泰四年岁次丁酉八月辛巳朔十九日己亥,孤子
2.
归义军行军司马、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御史大夫、
3.
上柱国、谁(谯)郡曹 元深等, 敢昭告于后土地神祇、五方帝、
4.
五岳四渎、山川百灵、廿四气、七十二候、四时八节
太岁将军、
5.
十二时神、墓左墓右、守塚大夫、丘承(丞)墓伯、四封都尉、魂门
6.
停(亭)长、地下府君、阡陌、游击、三丘五墓、家亲丈人:今既
7.
吉晨(辰)良日,奉设微诚,五彩信弊(币),金银宝玉,清酒肥
8.
羊,鹿脯鲜果,三屠上味。惟愿诸神留恩降福,率领
9. 所部,次第就座,领纳微献,赐以嘉福。主人再拜。行酒上香。
10. 奉请东方苍龙甲乙墓左之神,奉请南方朱雀
11. 丙丁墓前之神,奉请西方白虎庚辛墓右之神,
12. 奉请北方玄武壬癸墓后之神,奉请中央黄帝
13. 后土戊己墓内之神,奉请乾、坤、震、巽、离、兑、坎、艮八卦神君、
14. 元曹、墓曲、墓录、墓鬼、殃祸、墓秏之神,童子、宝藏、金印、
15. 金柜、玉信、黄泉都尉、蒿里丈人,一切诸神等,各依率所部,
16. 降临就位,依次而坐,听师具陈。主人再拜,行酒上香。
17. 重启诸神百官等:今既日好时良,宿値天仓,主人尊父
18. 大王灵柩,去乙未年二月十日,于此沙州莫高乡阳开之里,
19. 依案阴阳典礼,安厝宅兆,修荣(营)坟墓,至今月十九日毕
20. 功葬了。当时良师巽择,并皆众吉。上顺天文,下依地理,
21. 四神当位,八将依行,倾(顷)亩足数,阡陌无差,骐(麒)驎(麟)、凤凰、章
22. 光、玉堂,各在本穴;功曹、传送,皆乘利道;金樻玉堂,安图
23. 不失;明堂炳烛,百神定职。加以合会天仓,百福所集,万善
24. 来臻。又恐营选之日,掘凿筑治,惊动地神,发泄上气,工匠
25. 不谨,触犯幽祇;或侵阴阳,九坎八煞,非意相妨;或罗天纲,或
26. 犯魁罡,或惊土府,或越辛光,或逆岁时,横忓死祥。今日谢
27. 过,百殃消亡,死者得安,生者吉□(祥)。苍龙扶左,白虎扶右,朱
28. 雀尊前,玄武御后,宝藏金樻,四方日益,〔百〕官崇利,公侯卿
29. 相,世禄不绝,所向休泰,永保亢吉。尚飨!主人再拜,行酒上
30. 香。 主人某乙等谨复重启:所献微礼,蒙降福佑,愿镇谢
31. 已后,亡者魂神,安宁幽室,生者兴崇,子孙昌盛,长保嘉庆,
32. 内外贞吉,福善日臻,祸殃休息。殷懃奉谢,庶士(事)如法。薄礼虽轻,
33. 微意实重,既蒙慈泽,领纳单(丹)诚,上下诸神,尽情幸乐,皆为醉
34. 饱。三爵既固,福崇嘉庆。今日直(执)符、直(値)使,前后游击,邪魅驱逐万
35. 里;阡陌将军、亭长、都尉,卫护幽宅,永保贞吉,丘墓安静,子孙
36. 富贵吉昌。既昭周流,宣祭已毕,时多味歇,请收余祚。
尚飨!
37. 便酌酒与主人寿福,及散洒四方。又取酒祝曰:今蒙福佑,愿亡灵幽室,
38. 永无灾难。饮酒讫,再拜。 又重请三王之礼,悉以周遍,镇谢之福,收藏已讫。
39. 合座饱满,上下喜欢。时延日暮,不敢稽留。坐者既疲,立者复
40. 劳。酒冷无味,肉冷无气。愿神严驾,各还本位。在左还左,在右还
41. 右,上官还天,下官还地。垂恩纳祐,勿令故气邪精,横相忏扰,所
42. 游恶气,远驱万里。子孙安吉,永无后难。上下再拜,送神上路。
43. 谨以终始。再拜。
此件在一丛抄册子本当中,前后都是佛教文献,此件混杂其中,甚显突兀。从文中可知:清泰二年(935)乙未二月十日,曹议金去世。其子嗣在“沙州莫高乡阳开之里,依案阴阳典礼,安厝宅兆,修荣(营)坟墓”(18-19行)。即经过堪舆阴阳葬师的选择,在敦煌的莫高乡阳开里选定墓地,开始营造坟墓,到清泰四年(937)丁酉八月十九日,“毕功葬了”。这期间历时两年又六个月,即近30个月之久。但并非是营造坟墓用了这么长的时间,而是说到清泰四年八月十九日这一天,曹议金已正式入土安葬,其葬礼似乎就在八月十九日这一天举行。为何从曹议金去世到入葬会间隔这么长的时间?原来,不仅是葬地的选择需要葬师根据阴阳典礼,就是下葬的日期也需要葬师选择吉凶,有时甚至为等待这样一个吉日而致多年停柩不葬。是否曹议金的下葬日期也因为特意等待这个吉日的出现而拖得这么久,不得而知。郝师曾对此抄件中曹议金卒于清泰二年乙未二月十日(这是由荣新江先生考证得出,并有多条材料证明无疑的),又在同年同月同日被“安厝宅兆”(即选择墓地开始营建)之说产生怀疑。的确,曹议金去世之日与他被“安厝宅兆”之日不应该在同一天。这很可能是因为本件只是事后的抄件,并非当时的实用文书原本,所以并非每个细节都完全与事实相符。
値得注意的是,从文意来看,清泰四年八月十九日这一天既是葬礼“毕功葬了”之日,又是举行这个“祭神”仪式之日。这两者在时间上的重合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可能是,因为此件是事后抄件,所以时间上并不十分严谨,原本曹议金去世、“安厝宅兆”、“毕功葬了”和举行这个“祭神”仪式这四个时间,在抄件中被简化为清泰二年二月十日和清泰四年八月十九日这两个时间。这样,就很难说葬礼与“祭神”仪式是否真地在同一天举行,但肯定是同在八月。第二种可能是,在以上四个时间中,“安厝宅兆”的时间确实被抄件忽略了,而葬礼和这个“祭神”仪式的确就是在同一天举行的,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但即便葬礼和“祭神”仪式真地在同一天举行,也肯定是两个彼此关联但却不同的仪式。因为这篇文字既不是一般用于宗庙神堂之上的所谓“祭神文”,也很难说就是用在曹议金下葬仪式上的正式祝文或祈愿文。文中讲得明白:这是在曹议金“毕功葬了”之后的某个仪式上使用的,举行葬事的时间在这篇文中已被称为“当时”(20行)。可见,这个“祭神”仪式本身并不是正式的葬礼。那么,在正式的葬礼之后,还需要哪种“祭神”仪式?
按照古代丧礼凶礼之制,在棺柩入葬后有“虞祭”。虞祭是葬后不久就要举行的祭礼之一,虞祭分为三次,其“首虞”正在入葬当日,似与此件“祭神文”中所示曹议金入葬与祭神同日举行相符。但虞祭是在从墓地返回家中后再举行的,而此件“祭神文”则显然仍在墓地的祭坛之上;且礼典所载虞祭仪式的祝文与此件“祭神文”亦难以吻合。敦煌流行的吉凶书仪,如唐宣宗大中年间张敖《新集吉凶书仪》(P.2622)中有“葬必迎神祭文并虞祭同”其祝文文本也与此件“祭神文”不同。故这个在曹议金正式葬礼后举行的祭神仪式,并非历代礼典和敦煌流行的丧葬书仪所载的虞祭。
既非葬礼本身,也非葬礼之后的虞祭,此“祭神”仪式究竟是哪种仪式?为更清楚地了解葬礼和这个仪式的关系,还是先根据《地理新书》搞清真正的葬礼仪式是怎样的。
二、《地理新书》所载入圹安葬的礼仪程序
所谓“曹元深祭神文”是《上海博物馆藏敦煌吐鲁番文献》编者自拟的题目,而原卷没有题名。郝师春文先生和余欣兄的研究都沿袭这个拟定名。但“祭神文”之称难以确切反映此文应用于葬事的特殊性质和用途,似有必要对此命名做出纠正。
初读此文,又有八月十九日“毕功葬了”之说,很容易以为这是八月十九日在曹议金正式葬礼上用的文稿。但《地理新书》有对葬事仪式的详细记载,两相对照,异同自见。特征引《地理新书》关于入圹安葬的文字如下:
前斩草一日,于明堂上为坛,立十二标,四角各一标。开天门、地户、人门、鬼门。其八标,若公侯已上加绳拦之,绳以方色。大夫已下勿拦也。坛上设神位,五行、十二辰,及坛外设阡陌将军,埏道口设幽堂神座。祭官沐浴宿斋。有封国者遣国官祭,无官爵者,孝子自祭。
时至,置洗爵之器于坛东南,罇在罍洗之北。近坛皆以布巾覆之。主人备衰服,去首绖,于罍洗东南立,西向哭。祭官整容服,立于坛南,北向再拜。执事者引祭官从东门入,升坛,布位板及五色彩币等。讫。燔香。祭官从南门出,面北向立。执事进食,随位数下之。讫。执事洗爵酌酒,与祭官从南门入奠于诸座。讫。祭官出于坛南,北向立,再拜。讫。祝生于坛内西南东跪,读祝,其祭官、执事及祝生并吉服。祝曰:
维年月日,祭主某乙,致告于五方五帝、山川百灵、后土阴官、丘丞墓伯、阡陌诸神:某亲以某年月日奄逝。伏惟永往,五内分割,礼制有期,龟筮袭吉,宜于某州某县某乡某原,安厝宅兆,以其年月日,迁底幽室。用今吉辰斩草。谨以制币、柔毛、刚鬣、明粢、嘉□。谨祭□齐恭奠于后土神。既葬之后,永无咎艰。尚飨!
再拜,上酒。祭官入,就黄帝座前,跪读,两券背上同字,置于旧处。俛伏而起,出南门外,北向再拜。行酒上香。用铁为地券,文曰:
某年月日,具官封姓名,以某年月日殁。故龟筮协从,相地袭吉。宜于某州某县某乡某原,安厝宅兆。谨用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文,兼五彩信币,买地一段。东西若干步,南北若干步。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内方勾陈,分掌四域。丘丞墓伯,封部界畔,道路将军,齐整阡陌。千秋万岁,永无殃咎。若辄干犯词禁者,将军亭长,收付河伯。合以牲牢酒饭,百味香新,共为信契。财地交相,分付工匠,修营安厝。已后永保休吉。知见人,岁月。主保人。今日直符,故气邪精,不得忓恡。先有居者,永避万里。若违此约,地府主吏,自当其祸。主人内外存亡,悉皆安吉。急急如五帝使者,女青律令!
次至西南阡陌座,三酌,祝曰:
某人今于阡陌之内,安厝宅兆。谨以酒醴信币,仰劳降佑,使无后艰。尚飨!
以酒洒散,再拜。次于黄帝座前,取斩者茅,置于幽堂穴前。三酌,祝曰:
谨启幽堂亭长,丘墓诸神:今以吉日,造立幽堂。谨以酒醴信币,仰劳保佑,使幽堂清净,故气消除。来者安宁。尚飨!
再拜,奠酒。祝生引孝子于幽堂茅束跪坐,祝生执剑祝曰:
上启九天,下吉十地。今日斩草,殃去福至。
祝讫,授刀于孝子,祝曰:
一斩斩天殃,去天咎,除天重,去天伏,除百恶,来万福。下金刀斩之。二斩斩地殃,去地咎,除地重,去地伏,灭妨破,来万善。下金刀斩之。三斩斩人殃,去人咎,除人重,去人伏,绝鬼路,来万福。下金刀斩之。
三斩讫,反向外,掷刀于五步外,吉。还来于坛,复位。祭官入于黄帝座前,取酒出于坛南面,北向跪,奠酒祝曰:
三爵之礼,周流已遍。所献虽微,保佑深重。惟诸明灵,各安本部,保佑后嗣。
再拜。执事者取所斩之茅,兼信币各一段,纸钱少许,肉一脚,酒一爵,果饼等,铁券一枚,埋地心。余纸钱信币少许,焚之。执事者引孝子于幽堂天井前立,授锹于孝子,发其壤。葬欲北首,故南其壤。若贵人,则斩草、发土,并执事者代之。其祭物等,祭官与祝生等分散之。其糈米马榖,四方撒之。余食于西南上,分散食之。其祭祀之余,主人勿以将归,凶。其一券,葬时埋于墓中柩前。
上引这段长文就是正式的葬礼程序,可见“祭神文”与这个葬礼程序是不同的。所谓“斩草”,即清除墓地上的杂草。关于斩草的原因,有几种不同说法。《地理新书》认为墓地上的杂草中隐藏着会对即将入葬的死者干扰和攻击的邪鬼,故斩除墓地范围内的杂草就意味着对草中邪鬼恶魂的斩除。而“明堂”是在选定的墓地封土前面建造的临时性建筑,既作为地下众神降临葬仪时的临时落脚点,也是死者的家属向地府神灵和家族祖先献祭之所,即在入葬前举行相关葬事仪式的场所。《地理新书》指出:不建明堂,不斩草,不使用买地墓券,都被认为是会给死者和生人带来不幸的“盗葬”。明堂中建有祭坛,祭坛上放置五方帝(中央黄帝最重要)和十二神的图像,以及丧家祖先的牌位,作为举行仪式时献祭的对象。坛外还有阡陌将军、幽堂亭长等神位。
在这样的明堂和祭坛上举行正式的丧葬仪式之前,还要完成以下步骤。
(1)选择墓葬的地点和下葬的日期,建造墓葬。即“祭神文”中所说的“依案阴阳典礼”、“良师巽择”和“修营坟墓”部分。
(2)建造明堂。墓葬建好后,在封土前建造明堂。《地理新书》说:“自王侯至于庶人,若不祭明堂者,皆大凶。葬必置明堂,祭后土诸神,则亡魂安。”明堂建好后,在斩草前一天,将诸神位在祭坛上安置妥当。
(3)斩草。这是个悠久的传统。传为汉朝时首位著名的葬仪术士青乌子所著的《葬经》就已经明确说到:“葬不斩草,名曰盗葬。”《地理新书》说:“凡斩草日不宜与葬月同。凡斩草日必丹书铁券埋地心。”在建好明堂和祭坛,安置好诸神位后,再进行斩草。斩草所得茅草九茎分为三束,置于黄帝位前。斩草之后再择日举行正式的葬仪。
(4)就在斩草的同一天,还要向墓中埋入相同的两个朱书铁券。《地理新书》所说的两个丹书铁券,就是买地墓券。《地理新书》说明这两个铁券要“朱书其文,置于黄帝位前。其一埋于明堂位心,其一置穴中柩前埋之。”即一个埋入明堂中央的黄帝像前,另一个则被埋入墓中棺椁之前。但这只是将买地券正式埋入地下的前奏。在葬礼举行时,还要从地下取出这两个墓券,经过一番契约的确认后,重新埋入地下,才算是买地券正式埋入地下。
正式的葬事仪式要在一个与斩草日不同月的吉日举行。具体程序自上引文的“时至”开始。在仪式过程中,主要有祭官、主人(孝子)、执事者、祝生具体参与仪式的执行。这仪式过程中,有多次需要诵读不同的祝文,先后共有7段祝文。第1段即祝生于坛内西南东〔向〕跪读诵的祝文,告祝于天地诸神,其文字大体与“曹元深祭神文”的1-6行、17-20行相符。第2段是祭官在黄帝像前读诵那两件已在斩草日被先行埋入坛前和墓中的墓券上的文字,然后再将其中一件墓券埋在黄帝像前的土中。《地理新书》所载的这段墓券文字,是宋代墓券的范本,对当时社会上实际行用的墓券格式和文字都有影响,但并非所有墓券都一字不差地袭用这个范本。第3段是祭官在阡陌将军座前的祝辞,是专门告谢阡陌将军的降佑。第4段是祭官从黄帝像前取了斩草茅束,到幽堂穴前的祝辞,是告谢幽堂亭长、丘墓诸神。第5、6两段祝辞是将日前斩草所得的茅草束敬献于神位之前,目的是为去咎除殃。第7段是全部仪式结尾的祝辞,遍请神明佑护生人。在整个葬礼的最后,将贡献给诸神的酒肉礼品埋入地下,并将第二件墓券埋在棺柩之前的地中,封闭墓葬。
从文字上看,“曹元深祭神文”的确与从汉魏六朝至唐宋间所发现的镇墓、买地类墓券有相同的地方,如“祭神文”所祭之神,大都见于历代的墓券;“祭神文”所要达到的目的是敬请地下神灵安置死者,护卫生者,这也与墓券功用相同。但“祭神文”本身并非采用买地墓券的文体格式,其文中并没有突出“买地”之意,也没有具体的地价、墓地的面积和四至,以及知见人、保人等等买地券必备的要素。此外,“祭神文”与上引《地理新书》所载的完整葬仪程序中只有部分内容吻合,而且根本没有涉及斩草除殃的内容。而在乾宁三年(896)张思贤奉张承奉之命汇集而成的《葬录》(S.2263、10639A+12456B+12456C)残卷中,就有“论斩草祭图法卌四”。《大唐同光四年(926)具注历一卷》(P.3247)、《雍熙三年(986)丙戌岁具注历日并序》(P.3403)中都有某日“斩吉”,亦即“斩草吉”。P.2534《阴阳书卷第十三·葬事》也大谈斩草。这些都说明归义军时期葬礼上肯定也有斩草除殃的内容。可是在此件“祭神文”当中却没有见到斩草的任何蛛丝蚂迹。因此,“祭神文”显然并非在为曹议金举行葬礼的仪式上使用的祝文,也不是将埋入地下的墓券文在仪式上诵读那样简单的事情。
其实,《地理新书》还载有另外一个葬事仪式,与“祭神文”的内容恰相吻合。
三、《地理新书》所载的“葬后谢墓法”
在正式的安葬仪式之后,葬事并未完全结束。《地理新书》又云:
凡葬,皆犯山川土地神祇,及触禁忌。事毕,为祭谢之。择日,于埏道左治地为方坛,坛上设五方神座席,如斩草之祭布置。次外设二十四神座,用一席。墓左设丈人座席一,茔域西南垣下,设阡陌将军座席一。又于坛南设幽堂亭长座席一,列尊卑彩币、糈米、马谷豆黄乱丝等,各依五方、二十四位色数布之。东方青八,南方赤七,西方白九,北方黑六,中央黄五。香炉各一,香一两,祭板一枚,净巾一条,酒饭、干鱼、鹿脯、三牲肉、枣、栗果实、饼饵别一盘,钱帛缯彩等物,随时增减。合当二十四位等,加于纸钱绢,皆须蠲洁。前一日,祭官及执事者沐浴宿斋戒,治坛中,及开四角,皆起封。其日,向墓,执事设罍洗于坛东南,置樽于罍洗之北,舒神席。
时至,祭官吉服立于坛东,面西向,拜讫,跪读祝文曰:
维年月时日,某官姓名,敢昭告于后土阴官、某州某县境山川百灵、丘墓神祇、阡陌道路之神:府公某官,以某年月日,此州郡某乡之原,安厝宅兆,某日毕事。惧营造之日,有所惊恐,触犯幽祇。谨卜吉辰,奉赍酒醴,并信币七种之彩,庶荐备具,献之至诚!请后土及丘墓之神,二十四路神祇,功曹、传送、蒿里、阡陌、道路诸神,并率所部,降临其位,次第而坐,受其所献。
再拜,进酒上香。又曰:
谨重上白:所献礼物,蒙恩受纳,愿亡者神魂,宁于幽室,子孙长保。
再拜,进酒,三谢曰:
向来至诚,殷懃奉谢。馨香已荐,恭谨无忘。礼虽轻微,意且欣重。既蒙洪泽,降临飨纳,上下诸神,尽情欣喜。三爵既毕,福佑深厚。主人奉承余祚。
再拜,受恩,酌酒,坛前跪奠:
今蒙恩佑,愿安厝已后,幽显安宁,内外休吉。
再拜,奠酒。又再拜曰:
三爵之礼,悉已周遍。镇信之物,既蒙受纳。愿神严驾,各还所止。谨白道路将军,瞻察前后,游魂魑魅,驱令万里。某公丘墓,永附山原。千秋万岁,久长吉庆!
这段文字之后,还有说明文字“右旧刊有谢墓祭神图”云云,则此法又称“葬后谢墓祭神法”。之所以要“葬后谢墓祭神”,是因为“凡葬,必犯山川土地神祇,及触禁忌。”人们认为,无论是建造房屋还是营造墓葬,都会因动土而触动土神,这一观念最晚在东汉初年就已存在。延至唐宋,仍然如此深刻地影响着社会各阶层人的葬事。不过,后世谢墓的原因已经不单单是害怕触动山川土地神祇。还有一个更实际的考虑,即妥善安葬死者是为了保证生者的安康。为了生人和死者的平安而求助于地下的神灵,变成比唯恐触动土神更重要的理由。或者说,祈求地下神灵蔽佑生死两界的诉求,充斥着全部的葬礼仪式,乃至最早出于害怕动土而解土谢神的传统,也本末倒置,变得以祈愿诸神护佑生死两界、驱赶邪鬼恶神为重了。
四、“祭神文”的程序与定名
《地理新书》所载谢墓仪式上共有5段祝文,第1段是以主人的名义昭告诸神,因害怕动土触犯神灵,故而请诸神降临受献。第2、3、4段祝文大意相同,都是讲谨奉微献,既是为解除动土可能带来的罪过,也是为了请诸神保佑死者在地下安宁,子孙在地上吉祥。第5段则是礼毕恭送诸神。同样,上博本“祭神文”基本上也遵循这样的程序,以延请诸神、告祝诸神、酬谢诸神和敬送诸神为核心。这四个步骤即:
(1)请神:分作两步:第一步,即1-9行,将天上、地面(人间)和地下诸神一起请来。但显然在这个场合突出了“后土阴官”的位置。“祭神文”还多出了廿四气、七十二候、四时八节、太岁将军、十二时神等。这些神灵虽不见于《地理新书》,却早已出现在南朝初年的墓券中。
第二步,即10-16行,仍然是请神,具体请的是五方五墓之神、八卦之神和地下诸神。这批神灵与第一批神灵有重复,但都是护卫或管理地下世界和墓葬的诸神。为何要再次延请他们?値得注意的是当众神“降临就位,依次而坐”之后的“听师具陈”四字。此“师”应即下文提及的根据“阴阳典礼”选择墓地的“良师”,也就是负责葬事的阴阳师。但在《地理新书》里,阴阳师不再以“师”的身份出现在仪式当中,不知这是不是一个値得注意的变化。这第二次请神是要敬请地下诸神来听阴阳师的告陈,故以下的内容应该是阴阳师对诸神所说的话。
(2)告神:即17行起至30行的“香”字。“主人尊父大王”之称不应是以曹元深的口吻,这段话应该是阴阳师告诸神之辞。此段包括讲述死者去世和入葬的经过、经由良师选择墓地,营造坟墓,一切都是选择吉善而行的。只是唯恐工匠动土时会触犯土神,特此向诸神告罪,请求诸神原谅,并保佑丧家的死者和生人。这部分内容也与《地理新书》所载“谢墓法”相同。从东汉以来,向土神解谢的职能就是由巫祝来承担的。这也可证在这个仪式上,这段话确应出自阴阳师,而非主人曹元深之口。至此,虽然文序略有不同,详略有差,但这“祭神文”这两部分“请神”和“告神”的内容,无疑就相当于上引《地理新书》所载“葬后谢墓法”中的第1段祝文。
(3)酬神:即30-37行,主人为答谢诸神对死者和生人的佑护,而以酒食等礼物酬谢诸神。谢墓的主旨已经不再是所谓的害怕惊动土神,而是希望用贡献微物来请诸神“卫护幽宅,永保贞吉。”因为只有“丘墓安静”才能保证“子孙富贵吉昌。”甚至可以说,将死者安置妥当,更多是为了生者的平安富贵。
(4)送神:即37-43